理工大學無王管
理工大學近日爆出的高層管理問題,其實性質極為嚴重,令人吃驚之餘,亦深感類似大學這類公營機構,其管理的透明度低,用的是公帑,本來依賴一個由社會知名人士組成的董事會對其進行監察,但董事會成員有商人在內時,監察者與被監察者的關係重疊,反而變成利益互送,情況已成結構性問題。我們本來不願見政府對大學有太多監管,以免影響學術自由,但理工大學出現的問題,就是從表面看,也是令人費解及不能接受的。
政黨政府皆無表態
事件已經發生一個星期,由教職張超雄等發出公開信開始,到師生要貼大字報,理工大學竟然還不能給予公眾一個簡單滿意的答案,政府也沒有就事件表態,而政黨政客竟然也是無聲無息,更令人奇怪,上面兩會要開會,香港的兩個政黨要搞「公投」,就可以萬事不理睬嗎?政黨作為最有組織及力量的民間監察者,對這等大事不能沒有立場,不能不速速研究及回應,如斯怠懶,令人失望。
理大的傳統無疑十分實際,學生及校友關心社會不足,似乎沒有出過社會運動人物,但事件對理大的影響,猶如深水炸彈,校友不理不睬的結果,只會印證了社會上認定理工只屬次等實用大學,生產次等實用人才的學府,大學本為學生而設,學生校友是學校的受益人與持份者,學校的良好清廉運作,亦是社會利益所在,校方不理之時,心中大概只視理大是一間學歷工廠,和理大的關係只是利益交換,如補習社一樣,談不上要護校,因為視學校為商店,不是有使命感的地方。
但大學不是商業運作的企業,是依據法律責任授權所成立,就算當作一間上市公司,學校管理層在民事上有不能疏忽之責,刑事上不容有利益衝突,不容有以權謀私的情況。不是要經調查之後才發覺沒有,而是表面上也不能有,要比白色更白,但由已知的情況看,學校領導層已經達不到標準。
濫開子公司領酬金
最明顯的利益衝突,是校董作為商家得到大學的標書,而副校長的招聘,由現任副校長的丈夫所設的獵頭公司負責,結果請回來的副校長與另一副校長有親戚關係,人治關係十分明顯。
學校既由公帑運作,所有金錢處理必須十分謹慎,一般的情況是將基金投資於債券及定息存款,但理大放在股票市場,因而虧蝕兩成以上,這是違反信託責任,董事及管理層是可以被起訴疏忽的,但情況是管理層不但不需要負責,而且在過去數年大開子公司,藉出任子公司管理層支取每年近兩億元的酬金,而這些子公司皆是以公帑支援下蝕本運作,情況與騙財何異?
筆者絕對認為廉政公署需要介入調查,而政府亦要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這不是要回復公眾對理工大學的信心,而是要恢復公眾對9間大學及院校的信心。政府要求大學產業化,要鼓勵大學營商,兼營副業,本意已差,更出現現時理大不務正業,兼營39間蝕本公司的結果。曾幾何時,大學是人間淨土,由充滿理想的學人主政,現時在政府的假大空施政下,變成黑幕重重的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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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 | 評論天下 | 崖岸自高 | By 王岸然 201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