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王岸然、逸賢、Ricky
2008年新界東立法會選舉前瞻

法律不會強制迫人工作
再上一個星期討論了梁洛施與英皇之間的合約糾紛,目的只在借案件的一個故事作為介紹有關的法律常識,並不在於支持哪一方面,這是重要的。法律是先承認公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故任何人談論任何案件,並無問題,但若然評論的行為涉及企圖影響法庭的決定,或是陪審團的決定,這就可能構成妨礙司法公正。
簡而言之,我可以討論法律中所謂「合理條款」的定義及案例,但不應該談及此案之中的情況是合理還是不合理,因為這樣豈不是有干擾法官及陪審員的獨立決定之嫌?筆者所以特別強調,正是看見電視的娛樂節目有訪問其他演藝人,由這些藝人評論梁洛施的合約是否合理,就算無心亦不曾干擾了法官的專業決定,這也是不恰當的,最少是沒有尊重法庭的獨立性。
今天的討論,也是藉故事介紹合約法中有關一方被判定違約之時的賠償或是其它濟助(Remedies)。在類似的藝人糾紛案件之中,大家是否發覺多是和解告終?而和解的意思,是違約的藝人給予前僱主一筆合理的賠償。而就算不和解,除了花費更多的律師費外,法庭最終亦只會判負方(假設是受僱的藝人)賠償金錢。絕大多數的情況,法庭不會下令藝人(或是一般的僱員)一定要為前僱主工作,也不容易會下令禁止僱員為新僱主工作。何解?
因為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則,只是補償(compensation)而不是懲罰(punishment)。法庭的工作,只是要違約的一方作出合理的賠償而已。事件背後有什麼是是非非,有甚麼道德上或道義上或人情上的糾紛,法庭是一概不作考慮的。
亦所以,強制迫人工作的命令,除非有極特殊而金錢無法補救的理由,法庭才會下強制令(Specific Performance)或禁止令(Injunction)。強迫別人工作等同奴役(Slavery),當然是現代社會所不容。
除了不容奴役的理由外,現實上亦令法庭不能下強制令,因為法庭不能代僱主管理一些日常的事情。例如藝人或電台的節目主持人,法庭能強制他/她們盡心工作嗎?他們胡亂表演之時,可以告他們藐視法庭的命令嗎?有何客觀的方法判別他們是否已經盡力工作?常識上也知道這類爭論沒完沒了,早知不可行,法庭就不頒令,而只會叫違約者賠償算了。
禁止僱員到指定的公司工作又如何(通常是競爭對手)?這是另一範圍的法律,本欄也曾經介紹,只要禁止的範圍合理及理由充份,法庭可以考慮。但這裏面有一原則,就是禁止到別的公司工作的命令,會否變相迫使僱員一定要返回原公司工作?若然會,這就是變相的勞役,基於上面的理由,法庭不會出禁令。
當市場之上競爭對手只是有限的一兩名之時,禁止僱員為對家工作,就是變相迫他/她回來工作了。有什麼最好的例子?從前本地只有兩家電視台之時,不准到對家工作,你還可以當電視藝員乎?◇

民主黨民協化有何問題?
民主黨經過一輪內部較勁之後,竟然意外地是所謂少壯派,或稱改革派,或稱第二梯隊的甘乃威勝出。
甘乃威這位高齡少壯派可謂苦盡甘來,今次出選其實機會不差,有一定當選的可能。雖然甘乃威個人知名度低,星味欠缺,但相信是實幹人物,加上有選舉所需的人力支援,而民主黨畢竟是老招牌,他的絕對有信心,也不是徒託空言。
民主派不踏實服務基層
他可不被小資產階級的學者評論員看好。甘乃威的出選,被形容為民主黨民協化,又說民主黨的中產階級票會大量流給公民黨云云。小資產階級評論員一貫喜歡以順嫂式的語言論政,口碑不高,卻是甚受歡迎,只因論點人人皆知,錯極有限,不具爭議之時,自然符合普羅大眾的口味。
民主黨民協化是褒還是貶?他接說這會令到民主黨的中產票流失,自然是貶義了。那民協所倡議的爭取民主,改善民生,重視基層利益的方針路線,錯在哪裏?我們理應知道,民建聯於政治上的束縛,難以討好選民,所以他們的基層工作是比民主派做得用心的。這不單是錢的問題及資源的問題,也是有沒有心的問題。左派的鐵票,是一票一票乞回來的。筆者不只一次從一些基層社工得知,他們搞地區活動,邀請民建聯的議員到場,是大多數會到的,而民主派的呢?是大多數不到的。
筆者的社工朋友可都是親民主派的,但民主派只為鎂光燈而活,不踏實服務基層,則是人所共知。馮檢基的鐵票,並不比曾鈺成少的,請問民主黨就算真的民協化,問題又何在?在比例代表制之下能支持民主之餘,又肯用心服務市民,是不對的嗎?
坦白說,筆者認為這只是小資產階級評論員的個人偏見而已。公民黨依賴明星化及專業化的包裝,是成功了嗎?筆者敢說他們的受歡迎,是十分虛浮。上次選舉余若薇與何秀蘭皆是在任議員,兩人的選票在民調中一直有三成以上,足夠二人輕易勝出,何秀蘭之敗,固然是因為有人不君子胡亂告急,但支持者一聽告急就跑去支持別人,可見明星受歡迎並不實在。
中產階級識貨不會盲忠
反觀梁耀忠與馮檢基這類基層派,歷次選舉皆無風浪,皆因支持者鐵定不作等二人想。投你一票是欣賞你的實幹,而不是你的明星味。從不做基層工作的李柱銘一旦民望插水,就插到連出選也不敢,因為中產階級是識貨的,也是不會盲忠於明星,而是樂於轉換不稱職的代理人的。
大家也許不知,候任民主黨領導人雖然年輕些少,卻是第一代的泛民人物。單仲偕上世紀80年代中就經區議會參選,與李永達及梁耀忠等人有葵青七子之稱。由於出身基層,他有尊重基層工作者的心,這是他自動棄選的深層原因之一。當然,筆者有些少猜度成份,但單仲偕與李永達皆是民協創會成員,他們若有這個意識,要帶引民主黨放棄明星化而走向民協化,不單是好事,而且是民主黨重生的希望所在!
事實上,民主黨的改革派,不論是已在新東紮根的范國威,或是已經退黨的陶君行,皆重視自己要在基層有紮根的工作。這對爭取中產票源,何衝突之有?

追十四萬代替億計浪費?
旅發局的浪費公帑事件由始至終都是荒謬絕倫,而事件發展到今天,新聞的重點竟然還在是否要追還那區區的十四萬元「超豪」保險費差額,而居然不少社論級的評論也還是跟隨這個調子轉,就更加令人嘆息香港的評論人員長時間以來只跟政治議題走,對社會問題與管治問題連認識的能力也欠缺,更遑論批判了。
首先立法會的帳目委員會既然用了十三次會議四十六小時的時間以作調查,事件的詳情已經公告人前,就應實事求是,對應該負最大責任的周梁淑怡狠狠批評,但結論只是「遺憾」。首先這已是輕重不分,完全不負責任。見微知著,筆者這裏也要點名「特別譴責」帳目委員會五名成員失職;他們是林健鋒(自由黨)、黃宜弘、譚香文、鄭經翰、鄭家富。
赤裸裸是非不分
無論以任何角度審視事件,最大的責任不在臧明華,而是在周梁淑怡,這是彰彰甚明的。但正由於周梁是資深議員,委員會內又有自由黨的人,大家互相照顧面子,於是結論是「特別譴責」臧明華,譴責李陳嘉恩(前副總幹事),反而只是遺憾責任最大的周梁淑怡,這是赤裸裸的不分是非,親疏有別,自己友政治。由一群自身就充滿不公正的議員去負責監察政府,公信力從何談起?這麼簡單的理由,竟然無人指出?
周梁更是早知結論,預早作好危機處理,預先撰寫冠冕堂皇的道歉聲明,說自己批了一項並無權力授權的支出,要向公眾道歉云云;更厚顏為自己面上貼金,搬出先父訓誨,說「當你處於領導地位之時,無論你隊伍中任何人做錯何任事,你都要承擔責任」。周梁是在讚自己做旅發局主席是義工,業餘;被下屬瞞騙,是受害者,還勇敢地肯負上責任道歉,公眾豈不是應該讚賞周梁議員?
臧作風駭人聽聞
實情呢?若《壹周刊》的報道不是遠離事實,不單是這區區十四萬元,而是旅發局多年來以億元計的公帑浪費,終於弄出天大的笑話,最大責任不在臧明華,而在於她這個任人唯親,將高薪公職私相授受予自己朋友的政客!
二○○一年董建華要大搞旅遊業,委任周梁淑怡為旅發局首任主席,這個局代替了前旅遊協會,於是周梁聘請了渣打銀行信用卡及私人貸款業務主管臧明華作總幹事。旅遊界內嘩然,信用卡sales主管與旅遊業有何關係?就是因為臧明華得到周梁的引薦?正是周梁的眼光獨到,弄此今天旅發局的局面。
年薪四百九十五萬元還拿取公家九十七萬獎金的臧明華做了什麼精采的事,值得拿這六百萬之高的年薪,依報告所指是乏善可陳,而她的行政作風可說是駭人聽聞。五個年薪一百萬到三百萬的總經理之中,四人是臧明華的舊部,這些都是周梁淑怡任主席內負責把關監察的結果。周梁的責任,點止十四萬元咁簡單!
時到今天,最令人失笑是大家的焦點都放在那區區十四萬元的所謂超豪保險之上。田北俊作為旅發局的新主席,本身在處理事件上有潛在利益衝突,他有保護黨友周梁淑怡的名譽亦變相保護自由黨利益的自私動機,這也是彰彰明甚的。曾蔭權將旅發局主席之職交給同樣是自由黨的人,新主席焉會認真追究前主席的錯失?
田北俊裝模作勢
整件事的最大問題,是有權勢者將公家的名位變成私人酬庸、私相授受的活動。董建華與曾蔭權將旅發局交託給自由黨,自由黨交託給自己人的臧明華,臧明華則呼朋引類,這套文化有改變嗎?有因為換了主席及總幹事而改變嗎?有,也只是非常的表面。
亦所以田北俊擺出強硬姿態,要追究已離職的臧明華十四萬元「咁大把」,只屬裝模作勢,是做給公眾看的一場扯貓尾的戲。十四萬相比臧曾經獲取的六百萬年薪,九牛一毛而已,田北俊私下補貼給她也是細碎小事,新主席花點小錢作立威之用,公眾滿意,事件平息,這筆公關小費花得甚有價值。
純以法律而論,筆者認為根本沒有可以追究臧明華的空間。安排合約就算越了權,畢竟是得到主席的批准,要追民事上的破壞信託(break of trust)責任,也應是追究負責批核的周梁主席,臧若被追訴,法律程序上可以拉同周梁作共同被告(joint defendant),令事件繼續下去。說到刑事更屬荒唐,貪心只是道德問題,無詐無騙,何來刑事罪責?
事件是一定可以圓滿解決的(表面上),但更深層的問題根本沒有絲毫改變。
中港評論 P12 信報財經新聞 王岸然
2008-05-07
香港更好電台4月21日(星期一)節目--你論我評 2008年5月5日 | |
| 主題: | 《體現奧運精神 盡顯香港特色》(明報2008/5/3) 《如果你愛國,你會做出這樣的事嗎?》(梁文道,明報2008/5/3) |
Archive 節目重溫節目「你論我評」乃全港首創節目,專門評論報章上的評論文章,發揮監察言論作用。 我們發覺現在許多評論文章,質素實在參差不齊,經常會有基本事實錯誤,必須批判指正,以免誤了大眾,誤了下一代。至於對事物的看法,當然可以各抒己見。我們並不是站在真理一方,只是提供其他角度,與聽眾們一起思考研究,拓闊大眾視野,思索更多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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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仲有司徒華與陳巧文
不是好在仲有公民黨。講言論自由,講表達意見的自由,誰人不曉?當眼見言論自由受到原則性的侵害,有心人只好乾着急。政客要顧着選票,面臨考驗,不敢據理力爭,一般來說也是正常。但對一些以革命者自居的政客,一些長年以人權公義捍衛者自居的政黨,面對原則性的危害言論自由時刻還是無所事事,失望之餘,難免想起那句「好在仲有他們」的臭金句,倍感嘲諷。
歲寒知松柏之未凋也
5月2日的聖火傳送,大家金睛火眼期待的,是反民意的示威,衝着普天同慶的日子,提出自由民主的訴求,為了奧運加油只是一時,中國的長遠發展,要的是民主的加油,人權與自由的加油。政治家與革命家,在重要的時刻一定要有逆民粹的民意而行的勇氣,反之小政客是永遠只順民意而行。
所以,香港人在奧運的亢奮過後,冷靜下來,一定要多謝幾個政治人物,司徒華與李卓人所帶領的支聯會示威隊伍是其一。華叔早已是社運與政治的神枱上的人物,他大可以安然在光環之中享受已有的崇高地位,但他多次出席民間的抗爭活動,例如個多星期前民間電台的大氣電波抗爭。但為何上星期四支援支聯會遊行的隊伍這樣的少?難道準備參選的人就有在敏感時刻開小差的權利?
支聯會常委之中,要參選9月立法會的人,不單是李卓人一個吧?但鏡頭就只見他敢站出來帶引逆民意的遊行。記得華叔10多年前喜歡以一句古人的說話自詡:「歲寒,然後知松柏之未凋也。」今天可以肯定華叔與人哥是真義人也,亦是能在寒冬而猶能屹立不倒的松柏也。
黃面孔但有鬼妹自我個性的哲學小妹妹陳巧文,更是令人驚喜,那群圍着他的憤青也許不明白,憤青所表現的橫蠻與陳巧文所表現出的冷靜與堅持,保留了港人在國際上的面子。她是拯救了一個兩制的港人。她把雪山獅子旗一舉,就成了13億中國人中唯一在藏區以外敢高舉藏旗為藏人請命的中國人。憤青罵她是漢奸,筆者說她成為了中國人的良心。
哲學家應要令人不快
古哲學家蘇格拉底有一名句,哲學家若不能(經自己的言行)令人不快,就沒有做好哲學家的工作。陳巧文的行為,正是要令憤青不快,令特區政府不快,令中共專政者不快。哲學是追求智慧的學問,追求的過程要不斷反思反省(reflection)已有的觀念,進一步推翻重整觀念。這是絕大多數一元化思維的中國人面對西藏問題所最欠缺的。
就連《明報》的社論,還是要說陳巧文等示威者是支持藏獨,這是中國式單元思維、二元對立的表表者,再加上不敢不跟專權者立場及脫離不了大漢族心態看西藏問題的結果。陳巧文清楚表明她沒有獨與不獨的立場,她只是支持藏人應有自決命運的權利,還有就是自己高舉雪山獅子旗表達意見的權利。港人在香港日漸國內化下正失去這一權利,好在還有陳巧文。
陳巧文有哲學家的堅持,不容置疑,她在上午被捕一小時,下午還到中環示威,結果被拍下范太手持火炬跑過而她高舉藏旗的歷史照片。換轉是那位做完戲上完鏡交完差就趕住喝酒吹水的落伍革命家,這一幕就不會出現了。

看港火炬手名單無名火起
筆者想說,奧運從來就是政治,1980年中共加入西方陣營杯葛莫斯科奧運,1984年東歐與蘇聯杯葛美國,1988年南韓學生天天示威,無視當年南韓是奧運主辦國,結果逼使軍政府的統治者開放總統直選,政治目的與結果各有不同,但奧運是政治與商業多於運動,早已是不說自明的事實。
集體亢奮集體憤青化
大家看看,10多億中國人一齊亢奮,說奧運在中國舉行是代表中國強大了,興盛了,是中國人民站起來了。對不起,這並不是奧運的精神,奧運的精神是體育交流,是友誼,不是來進貢,不是來看你的天朝大國國威。
由中共中央所帶領之下,13億人民正在集體亢奮,集體憤青化。人家衝擊你的聖火傳送,是不給你面子看,中國人就理應反省一下為何會這樣,但中國人的反應是報復,是組織留學生去反示威,這是交朋友的態度嗎?這是哪一門子的奧林匹克精神?
由高調反擊CNN到默許憤青針對家樂福,中共正正是在運用手段將事件政治化,政府教導國民,事件是西方針對中國的一個大計劃的一部分,是敵我矛盾,於是國民團結一致支持專政政府,國家的問題得以掩蓋,這些問題包括官僚貪污、貧富懸殊、六四尚未平反,以及中國的民主化了無進展。更重要的是淡化西藏要求自治的訴求。
在中國大陸之內的國民在中共專權國民教育之下成長,連民主的要求也不急,自然不關心西藏人民的人權。問題往往出於能活在自由社會之下的中國人,例如港澳台的人,例如海外華人及留學生,這些人若然醒覺,加入懷疑中國人統治西藏的合理性與合法性,加入FreeTibet的行列,那問題可大了。到目前為止,中共藉攻擊CNN轉移國民的視線,似乎是成功的。
中共答應恢復與達賴的代表接觸,似是緩兵之計,但達賴及他的支持者總算爭到成果,各取所需,奧運是政治化了,但這可是現代奧運的真正面目。
請問為何沒有民主派
回到香港,建制派藉奧運團結社會,邊緣化守株待兔的民主派,確是十分成功。功利的香港人但求有熱鬧可看,管甚麼西藏的人權自由?
港府天天叫大家不要奧運政治化,但帶頭政治化的正是政府自己,只要看看這一張火炬手的名單,無法不令人無名火起,為何現役及退役的運動員加起來不足半數?其他盡皆政商名流,這些人有支持過體育運動嗎?問問他們奧林匹克精神是甚麼?他們做完跑手之後會為奧林匹克精神做些甚麼?肯定他們說不出一個所以然。
官方說名單包括了各界人物,是社會的縮影,請問為何沒有民主派?這根本只是小圈子私相授受,是拉關係走後門弄出來的名單,在黑箱之內「選」火炬手,弄出一大群想出風頭的名流跑手,這根本是奧林匹克精神之恥。
民主派看來不準備搞示威活動,明天就只有司徒華老先生帶領支聯會高舉民主的火炬示威,希望帶出民主的訴求。視選票與議會位置如命的民主派若然不敢在早已政治化的奧運活動中帶出政治訴求,被選民忘記,也是應該的了。

港人不要歡迎代表專權的聖火
不知有多少港人與筆者一樣,看聖火傳遞的新聞時最感興趣、最想見到的,是有什麼示威者用什麼千奇百怪的方法,令聖火的傳送出亂子,令中共出醜,這是筆者看新聞報道時最期待的事情。筆者也不明為何會有這奇怪的情趣,但卻可以肯定不少港人與筆者一樣。存在自然有其合理性,朋友之間討論時不是對這些搶奪聖火的畫面最感興趣嗎?電視台亦深知港人喜好,所以有關畫面一定不缺,以滿足大家。
這把聖火還有兩天到港,大家期待的是什麼?如果聖火的傳送過程和平熱鬧,沒有搶聖火的事情,沒有人揮舞雪山獅子旗要求藏獨,大家高興嗎?筆者深信不少港人心裏與筆者一樣感覺大失所望,香港固然不再是國際城市,港人亦要醒覺自己的特權要隨聖火的出現而正式告終,這不是代表和平與黨的聖火,這是代表專政極權勝利,人民自由消失的火炬,這不是港人光榮的一天,這會是黑暗恥辱的一天。
這幾天,期待聖火在港出事的心態,一直在加強。愈來愈多事件令人感覺到這把聖火不是帶來光明,而是帶來黑暗。丹麥藝術家、國殤之柱作者在機場被拒入境,就是為了這把火;人權監察創辦人Paul Harris的文章,論說西藏是否有權自決,那是少有以國際法觀點談及西藏的文章,作者還是外國人,是律師會期刊的約稿,結果稿件被緊急抽掉。港人還可以自欺欺人,以為自己比大陸人享有更多言論自由,所以更優越、更精英嗎?
災難之火
出入境的自由、發表意見的自由,是可以為了這把聖火而暫時失去的嗎?這還算什麼和平聖火?這是一把災難之火,這把火在燃燒港人的自由,我們還應該歡迎嗎?
港人應該歡呼的,是在聖火沿途示威要求民主的少數香港人,這些人才代表國家的希望。很可惜,一般港人未必有幸可以見到這批少數得很的示威貴族,那麼在見到聖火經過之時,請選擇高聲給予一句國罵。這不是不敬,這是代表閣下還有自由對專政者說不。
港人有言論自由的意義,肯定比跟隨北京的指揮棒將聖火當作圖騰以作禱拜的意義更大。表達意見的自由,包括每年「六四」、「七一」之時大家高聲呼叫中共下台、領導人下台的自由,也包括高舉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的自由,更包括容許法輪功高舉天滅中共旗幟的自由。每次筆者於遊行途中看到這些旗幟,就感到身為香港人的自豪,這就是香港,這才是香港!
自由事大
表達意見的自由,在包括高叫結束中共一黨專政之時,理所當然包括揮舞雪山獅子旗及高呼支持藏人爭取獨立的自由。在聖火傳送途中若然出現這些人,港人要上前保護他們的自由,不要讓憤青干擾他們,因為是他們證明了自由的存在,難能可貴,當然要加以保護!大家認為自由重要還是專政者的面子重要?是虛假的國家尊嚴重要,還是實在的個人自由權利重要?
自由就是自由,只要不犯法,沒有濫用與否的問題。港人要示威抗議,筆者寫文章呼籲杯葛奧運在港的活動,都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筆者很早就指出大家要反省中國對西藏是侵略者,藏人要求獨立有應受尊重的情理與法理依據。
當然很多要親近權貴的識字分子跳出來寫上十倍的文字支持中央,很多思想便秘的學者天天在研究西方媒介如何對中國不公平,但不願面對中國政府連開放西藏讓西方自由探訪也不准,還有用行政手段為十三億人民洗腦,在西藏問題上全國憤青化!這些筆者並無做好本份!
民主派會不會利用聖火到港的機會,利用八月馬術在港的機會,發動港人示威衝擊,帶出港人要民主的訴求?當筆者發覺連社民連也說不會,不希望在奧運這等國家盛事上令中共難堪,自然明白這是不用再討論的議題,這是中國人思維的盲點所在,眼高手低的民主派豈能例外?
還政於民
我想起一件往事,在一九八八年初亞洲電視一個討論時事的節目,談的是當時漢城熱火朝天,學生天天上街騷亂要求結束軍事獨裁,要直選總統。節目中一位政治學教授在結語時發表一點意見,筆者記憶深刻,他說到奧運舉行的時刻,示威就會停止,因為能主辦奧運是南韓的國家盛事,學生自然會以大局為重暫停活動。教授以中國人思維想當然代入韓國人了。
歷史證明教授錯了,學生運動變本加厲,結果是軍事獨裁者結束專政,還政於民。不知這位現時在公民黨作智囊的大教授記得這件小事否?他二十年來一直是民主派的一位重要教授,民主派爭民主有不敢令專權者不快的底線,有應放下「六四」包袱的說法,有顧全大局的框框,也難怪了。
信報財經新聞
P14 | 時事評論 | By 王岸然 2008-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