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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仔 | 10th Mar 2010 | 崖岸自高

  

理工大學無王管  

理工大學近日爆出的高層管理問題,其實性質極為嚴重,令人吃驚之餘,亦深感類似大學這類公營機構,其管理的透明度低,用的是公帑,本來依賴一個由社會知名人士組成的董事會對其進行監察,但董事會成員有商人在內時,監察者與被監察者的關係重疊,反而變成利益互送,情況已成結構性問題。我們本來不願見政府對大學有太多監管,以免影響學術自由,但理工大學出現的問題,就是從表面看,也是令人費解及不能接受的。

政黨政府皆無表態

事件已經發生一個星期,由教職張超雄等發出公開信開始,到師生要貼大字報,理工大學竟然還不能給予公眾一個簡單滿意的答案,政府也沒有就事件表態,而政黨政客竟然也是無聲無息,更令人奇怪,上面兩會要開會,香港的兩個政黨要搞「公投」,就可以萬事不理睬嗎?政黨作為最有組織及力量的民間監察者,對這等大事不能沒有立場,不能不速速研究及回應,如斯怠懶,令人失望。

理大的傳統無疑十分實際,學生及校友關心社會不足,似乎沒有出過社會運動人物,但事件對理大的影響,猶如深水炸彈,校友不理不睬的結果,只會印證了社會上認定理工只屬次等實用大學,生產次等實用人才的學府,大學本為學生而設,學生校友是學校的受益人與持份者,學校的良好清廉運作,亦是社會利益所在,校方不理之時,心中大概只視理大是一間學歷工廠,和理大的關係只是利益交換,如補習社一樣,談不上要護校,因為視學校為商店,不是有使命感的地方。

但大學不是商業運作的企業,是依據法律責任授權所成立,就算當作一間上市公司,學校管理層在民事上有不能疏忽之責,刑事上不容有利益衝突,不容有以權謀私的情況。不是要經調查之後才發覺沒有,而是表面上也不能有,要比白色更白,但由已知的情況看,學校領導層已經達不到標準。

濫開子公司領酬金

最明顯的利益衝突,是校董作為商家得到大學的標書,而副校長的招聘,由現任副校長的丈夫所設的獵頭公司負責,結果請回來的副校長與另一副校長有親戚關係,人治關係十分明顯。

學校既由公帑運作,所有金錢處理必須十分謹慎,一般的情況是將基金投資於債券及定息存款,但理大放在股票市場,因而虧蝕兩成以上,這是違反信託責任,董事及管理層是可以被起訴疏忽的,但情況是管理層不但不需要負責,而且在過去數年大開子公司,藉出任子公司管理層支取每年近兩億元的酬金,而這些子公司皆是以公帑支援下蝕本運作,情況與騙財何異?

筆者絕對認為廉政公署需要介入調查,而政府亦要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這不是要回復公眾對理工大學的信心,而是要恢復公眾對9間大學及院校的信心。政府要求大學產業化,要鼓勵大學營商,兼營副業,本意已差,更出現現時理大不務正業,兼營39間蝕本公司的結果。曾幾何時,大學是人間淨土,由充滿理想的學人主政,現時在政府的假大空施政下,變成黑幕重重的學店。

新報
A09  |   評論天下  |   崖岸自高  |   By 王岸然  2010-03-10

 


岸仔 | 10th Mar 2010 | 信報每周政論

 

凱撒過河,不能停下  

一月二十七日,泛民五人請辭,開始了五區公投運動的第一步,筆者在本欄給予高度評價,讚賞比喻為歷史上凱撒帶領軍隊跨過了盧比孔河之舉。譯成中文成語,是破釜沉舟,義無反顧。那一刻是五人最有氣勢的一刻,但他們的氣勢就在那一刻停頓,然後每天都在下滑,直到今天,完全令人莫名其妙。

如果凱撒的軍隊過了河就停下來,歷史上就沒有凱撒大帝,他早就被以倍計於他軍隊數量的羅馬政府軍殲滅。如果二戰時盟軍反攻諾曼第登陸就在海灘之上停下來,歷史也要改寫。從來戰爭是不能停下來等形勢的,除非根本不是在打仗,只是在做戲。

就當是一場社會運動,成功的運動必然是一波高於一波,效果才會最大,反高鐵的運動就是最好的例證。策劃者一鼓作氣,愈搞愈有規模,十五號晚更出現自六七暴動之後就未見過的民眾包圍前港督府事件。十六號晚群眾熱情未減,更令人意外,只是整個行動以撥款通過主動告終,活躍人物落得個被秋後算賬的下場,大家還可以呼喚一萬市民出來抗議嗎?恐怕一百人也難。

兩黨不和白熱化

過了七個星期,公民黨才搞了第一次花車遊行,這是典型的選舉活動,手法固然老土,倒是很配合車上兩位過氣民主老人的趣味。社民連未見出席活動。兩星期前公民黨公布新的公投標誌,社民連也不出席記招,上星期社民連的競選總部開幕,公民黨主席及兩個辭職議員也沒有到賀,兩黨不和,更因為未能在B隊的問題上達成一致而白熱化,各自通過媒介申述立場,距離互相開罵,已是一線之隔。

要五區總辭、變相公投成功,從第一日開始,就要靠泛民的一致行動作支持。民主黨被統戰,選擇與中共作密室交易之後,兩黨在去年十二月中既決定照推公投,就必須要有更為進取的計劃與行動。筆者當時的研判,亦以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者,必有過人的勇氣與計劃,無法理解兩黨在辭職之後停下來的原因。

如果中共已經同意民主黨的張三點底線,應該早就表態,這會從根本上避免了激進派發動「公投」的行動,到一月尾與「探子」交流從未間斷的兩黨領導層,尚未收到消息,其實可以判定中共的讓步,不會退到這一條線上。這亦是說,民主黨以不肯參與公投而爭的底線,一定守不住,筆者到這一刻幾乎可以判定,五一六之前中共不會同意張三點,這已經是談了十個月還無結果的事情,泛民轉回激進路線,不單順理成章,而且是必然選擇。

假設這也是公社兩黨領導人的認知及判斷,推動補選公投的行動是不會欠缺客觀形勢支持,亦是不用等待的,現在的觀望與等待態度,會令公投運動以徹底的失敗告終。

公民黨不同意派B隊,大安旨意會不戰而勝,只是基於中共的君子承諾,不派強者爭奪公民黨二人的位置,社民連不同意,原因可以是因為不知情,可以是因為不同意交易,也可以是中共的不搶位承諾不包括三人在內。不必諱言,兩黨的處境不同,戰與不戰的考慮也不同,但公民黨若然企圖獨善其身,是愚不可及的。社民連在表態會派B隊參選之後,求仁得仁,聲稱會參選的人物已經出現,但肯定這些皆不是真正的對手,強者會在最後一刻才出現,總之一戰難免。

不戰而勝愚蠢

公民黨是基於支持者不悅也好,基於中共的游說也好,基於形勢的錯判也好,選擇不戰而勝或是變相的不戰而勝,皆是愚蠢的做法。選民不笨,香港人皆功利現實,公民黨事事計算過度,一般人心中瞭然。可以出賣盟友的政黨,當然亦可以出賣選民,民主黨的支持者縱然不滿民主黨的保守,就會選擇道義上更不可靠的公民黨嗎?

順帶一提,筆者批評公投沒有活動,不是因為主流新聞沒有報道,筆者對政治的研究從來細心及專業,是連討論區、網台及Facebook上的資訊也留意的。歷史不會簡單重複,民建聯及工聯會放棄了參加搶位活動之後,再不會主動為事件製造新聞,中央有令,不願忍也得忍,這就令到局面成為一池死水的情況,亦令到五一六的選舉投票率低下。

泛民從來只有一招抹紅之技,面對在提名期結束前出現的中性對手,必然會抹紅為隱形左派,以求激起敵我矛盾。這一招會是萬應萬靈的嗎?五位英雄未免自視過高,低估了市民對你們不滿的程度,高估了一般人對公投的熱情。在投票倒數前幾天,建制派及左派的三成鐵票,會倒給一位中性的候選人,選民就算明知有這情況,但猜估誰是幸運兒的興趣,是會大於出來投票拯救大安旨意的所謂激進派民的。

信報財經新聞
P16  |   時事評論  |   By 王岸然  2010-03-10

 

 


岸仔 | 5th Mar 2010 | 時事看法律 | (16 Reads)

理大校董的利益衝突與疏忽

理工大學爆出驚天醜聞,在8大間大學之中享有最高年薪達430萬元的理工大學前校長潘宗光,被指責在任內有嚴重的行政失誤行為,這包括在校方基金投資方面的嚴重虧蝕數億元、胡亂開設子公司,每年因而虧損近億元,但同時卻容許這些公司的管理層支取大幅酬金近二億元。

還有其他的指控,包括校董成員投得工程合約,校方無故賤賣子公司等。本文並不會討論所有問題,只想集中討論校長、副校長及校董等人的法律上可能出現問題,當中又以利益衝突及疏忽最為普遍。大學的運作基本上是一間非牟利機構,以「公司法」的觀念運作,而董事的信託與其他民事責任,亦是普通法中恆久存在的法律觀念。

筆者想得激進批判,一開始就認為若然前任領導層出了過錯,在法人(公司)的法律架構之內,是誰負責提出民事的起訴,要前任領導層賠償損失?

將大學比喻為一間公司,代表公司採取法律行為的,正是公司的董事會。董事會的任何決議,需有50%的成員通過。可以想像得到的是公司的主席不會自己提議調查自己,董事也不會通過決議起訴自己及董事會及主席等人疏忽,要負責賠償給公司。

所以,以公司而言,起訴前任主席或董事會任何法律責任者,必然是新任的主席及董事會。

一間公司更換主席及董事會不離基本的原因,是公司的股權更換了,有了新的大股東。但股東作為受益及擁有者,並無公司的管理權,管理權始終在董事會上,所以新股東必然會選新的董事會及主席,以便掌握公司的控制權,新的管理層基於公司的利益,當然有責任追究上任管理層的疏忽。

另一可能情況,是公司因為資不抵債而要被債權人清盤。在這一情況下,破產管理人(Liquidator)會接管公司,其功能替代了公司的董事會,自然亦有理由追究原董事會成員在位之時在管理公司方面有沒有疏忽的責任。

但大學呢?大學不會破產,大學的受益者是誰?是社會大眾,教職員與校長及副校長與一眾高薪高層同樣是僱員,只是手握了行政權,成為代表了學校的人。

大學的監察者,除了代表公眾利益的政府之外,就是大學的受益者,這就包括了理大的校友。在理工大學的醜聞事件上,能否促成政府及新任領導層調查前任的疏忽與利益衝突甚而以權謀私的行為,有賴理大校友正視及關注事件,對政府及新管理層施加壓力。

可以想像得到,若然沒有強大的壓力,新管理層必然會官官相衛。若問有甚麼疏忽的問題需要調查,則表面證據已經足夠,投資買賣高風險的投資產品,違反信託人需精明理財(Prudential)的原則,對大學這一類非牟利機構,這一原則尤其重要,另外低價賤賣資產,就算不涉及利益衝突,決策過程也可以有民事上破壞了不小心(Duty of Care)的責任,視乎有沒有人將事件交給法庭依法作出裁決而已。◇


岸仔 | 4th Mar 2010 | 崖岸自高 | (15 Reads)

政府難以干預 不如廣設電視播放 睇世界盃權利不容剝奪  

要看世界盃,當然也不是毫無辦法,上網看質素較差的或到酒吧消費,也一樣可以觀看世界盃。今年的情況可能更甚,因為有線對無綫及亞視的轉播四場重要賽事作出苛刻要求,只可以轉播有線第一台的畫面,而且需足本播出全部廣告及宣傳片,不能有兩台自己的製作及廣告收益。最大的問題是這等於在競爭對手的電視台宣傳自己,是根本不想兩個免費電視台轉播,肯負擔高昂的費用也不行。

市民未必同情無綫

正是商場如戰場,作為弱勢電視台的亞洲電視,問題可能不大,習慣了以壟斷手法欺負其他電視台的無綫電視,當然難以吞下這口氣,而作為普羅觀眾,氣在失去睇世界盃的權利,但未必會同情一貫霸道的無綫電視。

無綫與亞視齊開記者招待會,高調批評有線電視,要求政府介入。請問政府如何介入商業的糾紛?若然大眾認為政府應以公權力迫商營的電視台用公平合理的手法營運,因為這才符合公眾的利益,那不期然會再問,為何無綫電視的壟斷手法是如斯明顯,是全世界也不會發生的情況,何以長年累月會在香港出現?

其實只是一個月前,亞視曾去信力數無綫「五宗罪」,利用不合理手法迫藝人簽訂一些不平等合約,涉及違反壟斷條款,廣管局要立案調查,這五宗不當行為,包括無綫制訂一些潛藏規則,限制藝人不能上其他電視台,壟斷藝人資源,亞視外購劇集,與無綫有合約的藝人不能播出廣東話原聲對白,無綫為廣告商提供大折扣,令其不在亞視賣廣告,香港電台一些高收視節目只在無綫播放等。當然,觀眾最常見的,是無綫在轉播一些非自己製作的節目時,必定刪去亞視藝員的鏡頭,而藝員在其他電視台要講普通話等。

國際足協睇錢份上

這次事件,純從法理而論,政府不能干預,也難以干預,正正因為政府一貫的做法是不肯干預商業活動的施政哲學,令到無綫可以橫行,今天又焉能破例?告到法庭時,做法不一貫或雙重標準,是司法覆核的好理由。

有線與國際足協的合約,承諾要讓免費電視台轉播四場賽事,以利推廣足運,這是國際足協的政策,無綫與亞視正據此向國際足協投訴,問題是,有線是肯讓兩家免費電視台轉播的,只是不許他們加自己的製作以保障有線的利益,而有線是不惜代價投得轉播權(據聞是四億元),國際足協會取消合約嗎?

倒是政客的提議實際,要求民政事務局在各公眾地方豎立大型電視,讓市民可以免費睇世界盃,對有線而言,這是有推廣作用,相信也不會反對,若然一般市民也不太難可以免費睇世界盃時,會為無綫及亞視的利益而上街抗議嗎?大概不會。

對有識之士而言,事件的最大啟發,是商業利益會影響到自己的資訊自由,循這一方向探討問題,反有點意思。商業競爭在外國是不容許影響消費者權益的,待香港的所謂民主政制終定下路線圖之時,大家將精力花在改善公民社會的參與,改善社會公義的情況吧!

 新報
A08  |   評論天下  |   崖岸自高  |   By 王岸然  2010-03-04

 


岸仔 | 3rd Mar 2010 | 信報每周政論 | (36 Reads)

 

別做卑躬屈膝民主派 
 
上星期六的《信報》,有一段令筆者震驚的新聞,標題為:終極普選聯盟不喊「取消功能組別」,內文說聯盟與五位功能組別議員商討政改之時,「釋出」重要訊息,放棄「取消功能組別」的口號,改而強調聯盟的方案可達致「均衡參與」,惟五個功能議員還是有所保留云云。這五個「散人」分別是林大輝、譚偉豪、陳健波、陳茂波及梁家騮。

筆者震驚之餘,自然馬上上網參考其他報刊的相同報道,結果發覺這個說法似乎是《信報》獨家說法,感覺略為放心之時,也無法肯定這不是五個散人中有人故意放出來的消息。聯盟的人在密室交心的過程之中,有人「超額交心」,將不應說的心裏話一時口快漏了出來,也是不足為奇的。

幾個星期以來,中共與溫和泛民的互動交流,帶來社會上的樂觀氣氛,知情的公民黨已經準備見好就收,「五區公投」的安排,將會是泛民五人不戰而勝,無風無險地回朝,公民黨說是可以接受,這當然因為與中央「探子」從未間斷,緊密交流的結果。社民連似乎未被知會,沒有共識,聲言會派B隊出選,製造公投的機會,亦說說而已,口頭激進,是他們的最後本錢,「新民主運動」一片死寂,無聲無息,是客觀的事實。

率先與中共改善關係

現今之勢,泛民已經只是停留在口頭爭取、口頭激進的情勢,大家都是大安旨意,一心只想等待中央領導人的好消息。民主發展在二○一六、一七及二○年將會有實質的進程,這是全人類的預期,也包括筆者在內,但進程滿意與否,每一個人的判斷皆不同。港人會否在絕大多數人肯接受的情況下接受保守的民主進程,這是誰人也無法說得準的。在這一情勢下,泛民主流已經有人急不及待,率先爭取當卑躬屈膝的民主派,爭取率先與中共改善關係,以為這是識時務的俊傑,實則愚不可及。

若這個卑躬屈膝的態度,竟然由以司徒華、劉慧卿及何俊仁為首的民主黨所認同、所帶領,更是這些第一代民主人物晚節不保的結果。當《大公報》肯以社論讚賞溫和泛民的務實態度,曾人大、陳政協亦以上司欣賞下屬的口吻,肯定終極聯盟的努力之時,筆者不能不說中共對民主黨的死亡之吻,未免吻得太用力,當然受吻者表現享受,則要自負責任。

現今的情勢,是范人大、彭主任、曾主席也不甘後人,爭相獻吻,一片高度和諧、水乳交融的景象。若然上述報道沒有過分誇大,事實上亦未見聯盟有人出面否認,泛民主流已經單方面無條件在「張三點」的底線上退卻。這三點的重中之重,正是對盡快取消功能組別產生議員的絕對堅持。社會上特別是新一代對功能議員事事以商家及建制利益為先的行為早有極為不滿的共識,延遲已經難以接受,任何令這些免費政治午餐主義者有機會延續下去的可能性,是談也不用談的。但為何聯盟的人竟然對這五個無政治認受性的功能議員也要同樣卑躬如斯,不堪到乞求這些人代向中央傳話?為了親自面見北京的領導人的機會,連不再喊「取消功能組別」也肯之時,你們還談什麼代香港人爭取民主這樣偉大?香港人期望泛民卑躬屈膝地爭取民主的嗎?

人民會自行爆發憤怒

香港人肯接受放棄○七、○八的普選,肯再放棄二○一二的普選,並不是心甘情願的,是無奈之餘,也是深知二十五年如一日的泛民根本不會帶頭起義,明知群龍無首之時爭民主也就一退再退,但不是說退讓不會有底線的,人民是會自行爆發憤怒的,○三年已經有經驗了。

筆者在本欄一再警告各方,看民主問題不要輕視民眾的參與,不能輕視民眾共識的重要性,一個具爭議、殘缺不全的民主進程方案,面對的危機更大。市民肯接受泛民主流搞密室政治、底交易,是基於有良好結果的期望。筆者實在不明白,在一九八三年中英談判香港前途之時,中共也明白爭取民意支持的重要性,今天反而大玩密室政治,大概忘記了,個別政客可以為一己的利益而卑躬屈膝,泛民還有一大片積極而沉默的支持者,每年有十萬名新增加的年輕選民,他們沒有司徒華的悲情心態,沒有何俊仁、劉慧卿的精英短視,亦已經以行動證明了長毛已經落伍。當權人自以為是,忽略新一代人的聲音,是犯了八九年北京當權者同樣的錯誤。

泛民兩條路線對五區公投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但不能否認這是中共作為專權政體極為害怕的社會行動。民主黨必需明白,公投可能不是一張好牌,卻是泛民唯一可以打的牌。沒有了這張牌,你們再卑躬屈膝,也是徒然。

信報財經新聞
P12  |   時事評論  |   By 王岸然  20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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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仔 | 2nd Mar 2010 | 崖岸自高 | (22 Reads)

 

 應速速撤換禁毒處官員     

若然一個政府部門,長時間負責推動一項工作,這項工作不但推動不成功,情況更是日漸向反方向發展,這不是社會的問題,而是這個手握公權力與社會無限資源支援的政府官員無能。解決問題的方法,不是再撥資源給這個部門,不是再聽這部門官員的任何意見,而是快快撤換官員,要求官員及其上司問責。

吸毒人數大增竟束手無策

很明顯,保安局及禁毒處就是這個情況,保安局局長負責的問題太多,李少光這個問責官員是否稱職,已有公論,當然是很差,他差到連下屬是明顯地不稱職也不知不覺,禁毒處的工作明顯長時間處於失敗的境況,他連更換政務官,以求有新人事新思維的基本官僚手段也沒有。

就以禁毒處自己的資料紀錄看,青少年吸毒的人數,以至全港的吸毒人數,幾年來是大幅地、以倍計地增加,禁毒處完全束手無策之餘,連一些有效防止再惡化的方向政策也提不出來,年來最大的貢獻,是負責推行甚麼校園驗毒計劃,計劃已經推行數個月,失敗已經寫在牆上,完全是官僚自導自演,自我感覺良好的擾民鬧劇,無能的官員不但不會承認責任,還在更錯誤的道路上走下去,政府準備在本年較後時間推行強制驗毒的諮詢。

大埔的驗毒計劃推行了兩個月,至今有二十三所中學的一萬二千名學生參與,佔學生總人數的六成,在抽樣進行隨機測試的四百八十多名學生之中,有近四百名接受測試(八十多人拒絕了嗎?為甚麼?),當中沒有陽性個案。

政府還在自誇成功,簡直是厚顏及一派胡言,連一個也驗不出,已經證明計劃完全失敗,而這個結果是略有腦的人,包括筆者,在本欄早就預言了的。政府的劣質官員還未有在根本上認識問題,在根本上阻止毒品的源頭,只是沉迷在自以為是的長官意志之中。

已經被有識之士講了千百萬遍,驗毒並不是戒毒,戒與不戒純是個人自由、個人選擇,香港已經是一個現代文明,有國際人權標準的城市,私隱必須被尊重。強制公民驗毒這樣那樣的做法,是向人權公約倒退,提出來也是無知的,偏偏我們的政府就是由一隊自詡精英,但在常識層面表現無知的人所組成。

學生吸毒調查玩數字遊戲

財政司司長在財政預算案中,預留三十億元(看清楚,是三十億元,足夠六個香港電台的營運經費)向禁毒基金注資,為了使建議顯得合理,保安局轄下的禁毒處公布學生服用禁藥的調查報告,基本上是在玩弄數字遊戲,傳媒一如預期簡單化,依政府的期許誇大問題,於是得出九成中學有學生吸毒。情況過份嚴重的結果是市民一笑置之,浪費了多少錢做這個調查呢?為調查機構提供就業機會恐怕是唯一貢獻。

那麼政府之內是否也有人吸毒呢?這點姑且存疑,但可以肯定的是政府高層有很多人失去了腦袋,如果多人吸毒就是要強制驗毒的理由,不但應由公務員開始驗毒,更應超前於全世界,為所有政府高官驗腦,看清楚他們的IQ,是否只有三十度。


岸仔 | 26th Feb 2010 | 時事看法律 | (59 Reads)

民建聯禮義廉T恤的法律問題 
 
新春期間,維多利亞公園的年宵攤位發生不愉快事件。政團社會民主連線的攤位擺賣了兩款具政治挑釁及侮辱意味的T恤,一款上書「民建聯最無恥」字樣,另一款則以民建聯的商標設計為藍本,上有禮義廉三個子,暗示民建聯「無恥」。

本欄專注講法律,不評論政治,但須知道這類具挑釁的物品或言行,容易引起衝突,例如兩幫人因為情緒高漲而發生集體打鬥事件,涉案的兩幫人通常都難逃刑責,這是挑起事端者必須注意的。

一般人以為只要不是先動手打人,而是被人打之時還手,可以說是自衛,但其實只要能逃避,還手就不是自衛,不能成為免責的藉口,而警察會不理會是那一方先動手,一併檢控以毆打及行為不檢的罪名。

似乎是民建聯作為商標持有人報了警,指有人冒用商標,海關於是到維園社民連的攤檔撿去了115件印有民建聯商標的T恤,事件極有新聞效果,但原來海關的執法依據可能是錯了,因為據知所依據的是〈商品說明條例〉第7條(1)(1b),這一條法例的原文是這樣:

「任何人管有任何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售賣或製造用途,即屬犯法」,進一步,為供應而展示或管有貨品,當作供應該等貨品,而管有生產這些貨品的機器,除非能自證沒有詐騙意圖,否則一樣犯法。

問題出於法例是針對「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這條法例的功能,在於針對所謂冒牌貨品,俗稱「A」貨的售賣,用以針對民建聯的「禮義廉」T恤,明顯是錯誤,因為民建聯自己絕無可能出售侮辱自己招牌的T恤,社民連賣的T恤是原創貨品,這只是常識問題。

社民連在十天之後才召開記者招待會,發出律師信給海關,是一敗筆。社民連為何沒有自己的律師,研究海關的法律依據有問題,第一時間抗議?在知道海關於法無據之後,連夜再印T恤出售才是上策,法律問題一經公開,預備律師在現場應對,明知於法無據的海關當不會再強行執法。

現在發難在十天之後,海關大不了發還物品,而由於同樣涉及商標的法律問題,海關拖延發還,亦非於理無據。就算事件是行政失誤,在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下,並無行政訴訟賠償的法律,社民連不會經訴訟討回賠償。

觀乎十天後的記者招待會沒有多少新聞報道,可見新聞是非常現實的事情。社民連在保護自己法律權益方面也這樣遲鈍,又如何有能力代弱者出頭?

順帶一談商標的法律問題。本欄介紹過很多案件,只要兩個標記一眼望上去會出現混淆,被侵權一方就有權興訟,民事上誰勝誰負,是燃燒金錢的玩意,這是略懂法律的人皆知的道理。這類侮辱別人或團體的用語或圖像,直接就可以有誹謗的問題,是誰會最終勝利?當然是錢多的一方。◇


岸仔 | 25th Feb 2010 | 崖岸自高 | (24 Reads)

 曾俊華只識派糖  
  
香港的財爺,是全世界最好當的財政司,皆因香港的創富能力強,而華人傳統保守節儉,對政府要求不高,歷任財政司司長在財多好辦事的情況下,自然皆滿意傾任,當然以醜聞下台的梁錦松可能是意外,但他當財爺兩年的預算也不太差。

三年多派糖逾千億元

曾俊華當了三年多的財爺,準備了3份預算案,甚麼特色也沒有留下,但他有一項無前例的特色,就是派糖夠多,而派糖的風氣,由他開始,短短幾年,政府在《財政報告》及《施政報告》中派糖,成為新的慣例,這一慣例恐怕不容易再收回,勢必延續下去,但這是否曾財爺對香港的貢獻所在?

派糖之舉,是對是錯,筆者例持開放態度,三年多來政府派糖超過千億元,有人驚呼過份,但這些派糖的行為,一頭可以將一些小惠直接交到最需要幫助的基層人士手上,雖然治本不成,也總好過連標也不治,指摘政府不應派糖的輿論,並無任何其他高見,何不想想這個政府3個月前才將700億元派到富人及財團的手上,今天不派糖給窮人,等同刺激社會上的深層次矛盾爆發而已,不符合曾蔭權這個看守政府心態的管治哲學。

由於經驗已經豐富,財爺也知道這100億元如何派才可以收買人心。免差餉一年、退稅6,000元,最好討得中產階層的心,但其實完全沒有解決中產最關心的居住問題,財爺不敢在稅務上有任何影響高樓價的政策,並明言不會推倒樓市,地產商對政府這個態度安心,否則幾天前政府拍賣的將軍澳土地就不會高價成交,為庫房進帳33億元,這亦反映了曾俊華的看守者心態,他與曾蔭權已經一致,以不改動政府的施政習慣為最大原則。

正因如此,曾俊華作為下任特首的可能性,應在今天劃上休止符。作為財爺,曾俊華比唐英年這個無權司長及梁振英這位會議召集人,本來是處於絕對優勢,因為他有實權,能夠經行使實權表現自己,從而得到中央及港人的支持。非常可惜,他近3年任內的可以做的,任何一位甲級政務官都做得來,任何一位在商界有成就的精英也一樣做得來,因為他所表現的是不做任何影響建制的事情,這是最容易的

未解決市民關心問題

2008年他第一次負責預算案,港府的財政實力處上佳境況,他只識派糖,也許他還未完全掌握本港經濟特色之故。去年受金融海嘯影響,他甚麼也不敢做,也許情有可原,他的創意是為大學生提供4,000元工作,被年輕人近乎惡罵收場,這計劃沒有了下文,去年唯一的好事,是派糖。今年經濟回暖,他亦積累了3年經驗,好應該有所作為,但他只是派了更多的糖。

作為財爺,他不合格之時,是無以言更上一層樓的。香港來來去去其實只有兩大問題,最為中下層市民所關心,一是創造就業;二是安居樂業所必需的居住問題及社會保障,曾俊華也許不比其他人差,但他也不比別人有更多的才能,就沒有資格問鼎首之位,這是理所當然的。寫到這裏,不能不嘆,香港這樣成功,為何人才卻是這樣缺乏。

新報
A09  |   評論天下  |   崖岸自高  |   By 王岸然  2010-02-25

 

 

 


岸仔 | 24th Feb 2010 | 信報每周政論 | (42 Reads)

 公社聯盟絕非民主的瞎子 
 
「五區公投,人民起義」這個史無前例的新民主運動成為事實很快過了一個月,政府已經公布五月十六日補選,新民主運動的時間,只餘下不足三個月,這一時刻港人面對的是極為詭異的情況:一方面溫和泛民的活動日趨活躍,好消息是一個接一個,照現在的走勢,政改會得到民主黨支持,大團圓結局的可能性日漸增加;另一方面,公社兩黨到今天為止,沒有為什麼新民主運動發動什麼活動,別說為港人爭民主,連單純地爭取補選回朝也全不積極,一派大安旨義,為什麼?

因為要和諧,中共不單和諧了民主黨,亦與所謂激進派的公社聯盟達成諒解。中共不會在補選中搶奪五人的議席,五人也要識做,低調回朝。事實上,只要建制派不派人出選,亦不支援有實力的獨立人物出選,五個聲稱又要解放、又要起義的政客就可以無風無浪完成英雄式的使命,自詡成功回朝,一個也不會少,皆大歡喜,是中共所喜見樂聞的事,一切以大局為重。

底接觸不是秘密

若非有底交易,泛民政客的表演可說是無法解釋的事。民主黨、民協與街工的表演猶可說是前後一致,千辛萬苦爬上「公投」道德高地的公社兩黨,忽然巍然不動,無聲無息,才叫人嘆為觀止。

筆者上星期的文章已經「批死」公社兩黨其實亦只是在做戲,一切只是為將來自稱「成功爭取最終普選」預設光環,只是一星期以來事態的發展太快,戲也就假得可以。

筆者上兩星期以事實為依據,分析出泛民一直有與中央作底下的接觸,一直就政改以至終極的路線圖發展過程交換意見,這本來是極大的秘密,但忽然間好像全不是秘密。

公民黨黨魁余若薇上星期五接受《明報》的專訪,自稱「公投」並無影響與中央的關係,而南下吹風的「探子」亦從無間斷來訪,她說是透過這些中間人,游說中央落實普選云云。她更別出心裁地解釋:「對於外間認為『公投』採用『起義、解放香港』等宣傳口號,是被社民牽鼻子走」,余若薇高調否認,說兩黨有商有量。

若非記者沒有做功課,就是余若薇個人言談技巧超強,令新聞工作者成為她的公關工具。據筆者上文介紹《南早》記者的報道也好,《明報》李先知的專欄也曾經報道,中共因為公民黨提出二十三人總辭的方案,去年十一月起已經停止派人與公民黨溝通,何以忽然變成「從無間斷」?新聞界之前的消息來源從何而來?當然不言而喻,這與「從無間斷」之說固然不符。

去年十一月間公社兩黨逐步力推「公投」,逼何俊仁「站出來」,引來司徒華怒斥兩黨亂爬道德高地,期間原來兩黨與中央接觸從無間斷,到一月請辭之前,玩弄「起義」、「解放」的煽動語言,也原來期間一直有同中共打招呼,只是觀眾不知道,支持者也不知道,以為兩黨真的是好激、好勇敢,原來一切只是一個劇本乎?

公民黨更激進

還有兩點余若薇可說是十分不該。一是南來對話的,是代表官方有身份地位的「學者」,不是什麼鬼鬼祟祟的「探子」,只是大家協議要保密,余大狀為了掩飾自己行為不透明而貶低來者,是不道德及無禮貌的。另外,明明白白、強推激進路線的是公民黨而非社民連,社民連在知道民主黨一定不肯參加五區公投之後,曾經主動提議將辭職的日期推後,先說可待否決政改之後的十月,再提議在五月尾,待年輕人先登記作選民,但皆因公民黨的反對作罷。

另外,「起義」的廣告是公民黨請的廣告公司設計的。在「公投」的推動上,公民黨從來就比社民連激進,目前形勢突變,余若薇反將激進的責任全推給別人,是說不過去的。

上星期三《明報》有一篇司徒華的文章,意有所指,這是華叔病重後首次公開發表文章,當然不是說說故事咁簡單。華叔說了個瞎子與啞巴的寓言,說是一次很深的悟道。話說一條河上的小橋被河水沖垮了,瞎子眼看不見,照樣想過河,啞巴看見了,以為瞎子不知道小橋垮了,倘如常走去,會跌落河中,啞巴心急,抓住瞎子的衣背,阻止他前行,瞎子和啞巴扭在一起打鬥,糾纏得難解難分。

知情的假瞎子

前一星期,筆者的文章指出,港人最終若然明白何俊仁、劉慧卿及司徒華因為不希望與中共搞壞關係而反對五區公投的行動,是忍辱負重的行為,港人明白之後會諒解及支持。華叔的寓言,明顯將自己比喻作啞巴,而公社兩黨硬要過公投的橋,是不知情的瞎子。後來排解紛爭的是香港人吧。

這一比喻很生動,但是比喻錯了。筆者兩星期以來的分析,回顧了事件的經過,重閱有關的新聞報道,得到的結論,正好說明這不是真的瞎子,是一直知情的假瞎子,與中央對話從無間斷的余若薇當然不是政治瞎子,她只是在精心導演一場戲。華叔寓言的結局,說瞎子知情後,下跪多謝救命恩人,這當然不會發生。革命英雄從來不會認錯,停止在背後臭罵病重的華叔是「司徒老狗」,已經很好了。

信報財經新聞
P16  |   時事評論  |   By 王岸然  201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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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仔 | 23rd Feb 2010 | 崖岸自高 | (18 Reads)

政府應監管體育活動嗎?  
 
指摘政府「監管不足」,似乎已經是所有政客的套語,這一套語永遠合用,由塌樓到小型賽車場發生的意外;由網上詐騙,到嚴重如雷曼迷債的違規銷售,政客從來沒有甚麼深度的見解,就只會說是政府「監管不足」的後果。

不妨給這現象一個學術些的稱呼,就叫「泛監管不足論」吧!新春期間的一件小型賽車場的意外,輿論的第一反應套語自然又是指摘政府對這些賽場「無王管」,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鄭家富的泛監管不足論出場,建議政府加強管制,並對於安全的配套、限速,作出一些安全指引,只要略為留意一下,這只是母親是女性的說法,永遠沒有錯,當中沒有丁點兒的高見,十分是是旦旦。

不涉監管僅屬法律問題

這只是一次意外,成因是人為的疏忽,與監管不足與否,沒有甚麼關係。要協助市民作些分析,就只是法律上的問題,泛監管不足論固然沒有意外,有監管就不會發生意外的想法更是想當然,除非政府指派交通警員長駐小型賽車場,代替了私營機構的工作,這根本上不可行,亦不合理。

若說安全守則,車場從來都有,車場自己監管,只要是負責任地進行,只會比政府更有效。這些守則本來就是國際小型賽車場的守則,是經驗的產品,政府外加一套,只是加添官僚的麻煩而不會令活動更安全。據新聞的報道,同類的疏忽意外2001年澳門曾經發生,香港似只是第一次,又或是有亦無大傷亡,沒有上新聞的頭條,亦只能證明這類小型賽車的活動也好,運動也好,性質上是安全的活動,今次意外是個別人為的疏忽問題,是法律上的問題,不是監管的問題。

他們是否認為因為意外的發生,就叫政府監管所有體育活動?泛監管論一氾濫,政府連所有有危險的活動皆監之管之,又豈是公民社會之福。有好些運動本身帶有危險性,例如潛水,跳傘等,據知保險公司多不願為這些運動的愛好者承保,年中總有潛水愛好者喪生,我們未聞有人建議政府監管。

新聞界及議員理應協助大眾的,是從事件中認識有關的法律責任及常識,筆者看最大的問題,是這個小型賽車場的經營者,是否有足夠的資本,以賠償給死難者。這類獨特的行業未必有發牌制度,但土地用途的使用,作為大地主的政府有批核之權,只容許有足夠財力的機構營辦,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重要一步。

法律責任教育不足

有關的小型賽車場據知有購買保險,但由於事件極有可能源於人為疏忽,超出了保險對「意外」的承擔範圍,苦主家人興訟,小型賽車場就要獨力承擔賠償的責任,這就是為何筆者說政府在批土地用途之時要保證營運的機構有足夠財力的原因

經營手法的問題,例如要顧客參賽前簽「生死狀」,是入於不良經營手法,消委會有責任加以留意,利用法定的責任加以評論,教育消費者之餘,迫商人取消這些手法。事實上,這類「免責條款」在法律上根本無效,其存在本身證明資本家與消費者同樣教育不足。不幸事件已經發生,有一點有關賠償的民事法律常識提供大家,在死亡或終身殘廢的受傷情況下,疏忽者要賠償事主到55歲的薪金損失。若然事主根本未工作呢?那只好以薪金中位數計算,在香港那只是萬多元一個月。

 新報 2010-02-23
A09 | 評論天下 | 崖岸自高 | By 王岸然  標示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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