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族歧視 存在於無形
大概很多人不覺得香港人有歧視問題,這也許是問題不明顯,因為少數民族數量小,與其他社會三四成人口是不同種族不同,從來歧視也不會做成社會問題,其次是中國人之內也因氏族的不同,來港時間先後的不同,也會互相歧視,輕度的歧視因而被習慣而成為生活的一部分,被視為個人教養的一部分,無傷社會的穩定。
但一連兩個星期日,先有2,000尼泊爾籍人示威,抗議一位尼裔人被不明不白地槍殺,而星期日則有5,000菲傭示威,抗議才子陶傑的一篇歧視性文章,忽然之間,在政治議題以外,種族和諧也成為社會議題,筆者認為事件性質其實非常嚴重,但很奇怪得不到任何應有的重視。
少數族裔示威 港報章少做頭條
筆者留意到,上星期一除了一份免費派發的報之外,沒有一份報章以尼裔港人示威為頭條,數千少數民族上街示威,在全世界任何社會都會視為頭等大事,特別是示威的內容是抗議種族歧視,非常敏感的議題,但香港的報章可以視為次要的新聞。
今個星期,情況還是一樣,少則三四千,多則六七千人,無論如何不是小事情,星期日也無其他事故發生,但報章就是拿娛樂新聞做頭條,也不肯將菲傭的示威放上頭版,而且大小報章不約而同。與其說是編輯的新聞判斷相同,認為事件不重要,不如說報章編輯反映了一般港人的價值觀,對少數族裔及菲籍外傭有前置性的歧視,不認為他們的不滿與憤怒是值得重視的新聞。
大多數香港人沒有曾經在外國生活的習慣,沒有以少數族裔身分處身於一個社會的經驗,根本不明白被歧視的不愉快經驗。陶傑留學多年,英文文學水平可能比英國人更好,但筆者就不相信他沒有被歧視的經驗,但似乎少有見他談及,亦不會用作嘲笑的寫作素材,他對英國文化的尊崇,可見一斑。
英式含蓄歧視 難以言傳卻實在
筆者的英國留學經歷愉快,與不同國籍的人包括黑人白人黃種人或印度人皆能交朋友,惟獨沒有本土的英國人,可說是一件憾事。因為英國人沒有教養,好似陶傑那樣出言嘲諷歧視少數族裔或是留學生嗎?那是絕對不會的,但我初到貴境之時朋友的形容,令我明白英式文化之下的深層次歧視是甚麼一回事。
那是很含蓄(Subtle)的,朋友到酒吧喝酒,那已經是中產貴價的酒吧,他坐下一角,發覺白人都漸漸坐開了,這算是歧視嗎?法例能對此作出定義嗎?那肯定是比要介定甚麼是粗口遠為困難的事,是法例管不了的事,但在被歧視者的感覺之中,這已經是歧視,是非常實在的。
這亦是為何在前面筆者說港報編輯處理少數族裔示威的手法,在他們而言,已經是一種歧視。其他的情況,自然不用說了,筆者不以為香港人比英國人更有教養,更有避免種族衝突的經驗,而若能設身處地,就能夠明白被歧視者的感受。
香港將會實施《種族歧視條例》,其中包括基於種族原因中傷他人。用「僕人國家」形容菲律賓,不知會不會成為犯法的事情。但正如上述,不犯法但同樣可以令人不愉快,感覺被侮辱的言談,有教養者應知避忌吧,特別是受英式教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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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 | 評論天下 | 崖岸自高 | By 王岸然 2009-04-09




